饱受不孕不育折磨的患者朋友们经常诉苦:“长年怀不上宝宝,心理压力很大,为何治疗费用还不能使用医保报销?”
国家规定各种不孕(育)症治疗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范围。医保报销范围不涵盖不孕不育,这是从国家到地方的规定;社保是“基本保障”,只有影响到人体生命健康的疾病才可由医保报销;另外,以目前的医保缴费水平来看,医保还做不到“应保尽保”。
不孕不育不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现有的医保基金投放有轻重缓急,增高、减肥、不孕不育等均不能报销。
如果现在把不孕不育纳进来,不是现有的缴费水平可以承担的。医保目前是一种保基本的民生制度,先要保障大家看的起病,“如果以后的经济水平提高,或许可以通过别的福利途径来解决对宝安不孕不育家庭的社会关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第十五条规定,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八)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